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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分论坛暨第三届同济中欧创新与竞争论坛在同济举办

来源: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   时间:2021-10-25  浏览:

10月22日,以“数字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与竞争”为主题的第十八届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分论坛暨第三届同济中欧创新与竞争论坛在校召开。此次分论坛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主办,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同济大学中欧创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承办。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余晨,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慕尼黑大学副校长叶翰(Hans van Ess),同济大学党委副书记吴广明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相关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在读国内外硕士、博士及部分国内外校友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余晨表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知识全球传播、科技协同创新成为大势所趋,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基础保障作用日益凸显。

施伟东表示,上海市法学会作为上海法学法律界的专业机构,高度重视和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及其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希望各界专家学者共同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术研究。

叶翰和吴广明相继回顾了慕尼黑大学与同济大学长期以来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交流,期待随着中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颁布和正式实施,双方进一步增强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设计学等相关学科研究力量的整合力度,扩大知识产权研究范畴,共同探索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最佳范式与途径。

论坛上,与会嘉宾分别围绕“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区域合作”“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实践”“数字市场与竞争”展开专题发言,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提问交流。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李明德主持了“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区域合作”模块的讨论。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教授Joseph Straus与慕尼黑大学教授Matthias Leistner介绍了欧洲知识产权体系以及数字市场的发展情况。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中国办事处高级顾问吕国强介绍了WIPO仲裁与调节部门的重要作用。复旦大学教授马忠法分享了RCEP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区域合作核心内容。同济大学教授许春明对刚刚发布并正式实施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中的知识产权立法问题进行了解读。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张陈果结合本模块专家的发言分享了有关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实践的看法。

同济大学教授皮勇主持了“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实践”模块的讨论。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第十民事庭庭长Klaus Bacher介绍了德国知识产权法的最新发展。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第二庭庭长钱光文、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春健、集佳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李文红分别介绍了中国近年来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以及数据保护等方面实践的最新发展。同济大学博士Peter Ganea对本模块的演讲进行了点评。

同济大学副教授于馨淼主持了“数字市场与竞争”模块的讨论。慕尼黑大学教授Thomas Ackermann介绍了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第10修正案中与数字经济时代反垄断法有效实施密切相关的修订及其优缺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王晓晔提出应综合考虑数据开放的正负两方面影响,科学立法从而保障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王先林分析了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和反垄断问题,主张应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原则,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保障。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郑友德从法律比较的视角,就互联网经济下《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理解和适用问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论坛还组织了青年学者模块讨论,来自慕尼黑大学和我校的博士生分享了各自最新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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