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法学院和杨浦区人民法院中心组学习活动在我校综合楼举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吴偕林、我校副校长江波、杨浦区法院及我校法学院负责人参加了学习活动。中心组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建设法治国家的思想理论和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关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精神,详细探讨了我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及两院合作推进计划。

江波对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和杨浦区人民法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给予我校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理论和实务有效的结合是社会科学发展的最佳途径,杨浦法院是学校的近邻,又是一个优秀的法院,双方携手合作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现实要求。
吴偕林表示,纵观十八大报告,依法治国理念贯穿于报告的每一部分,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渗透着依法治国的内涵。培养卓越法律人才需要大学和实务部门密切合作,杨浦区人民法院和同济法学院既有合作的优势,又有合作的基础,要努力探索一种立足长远、着眼规范、追求效果的院院合作机制,为上海的法律人才培养做出有建设性的贡献。
与会人员纷纷献计献策,认为双方应该在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等方面加强合作。会议还通过了《同济大学法学院与杨浦区人民法院法学教育合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