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拟选派第四批科技博士服务团到基层和科研生产一线挂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选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 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科技、金融、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从业经历,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其中,挂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还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挂任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应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
4.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 急需紧缺及医疗卫生领域人才,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条件。
二、挂职安排
1. 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挂任岗位及职务,由有关省直部门、市、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实际统筹安排,一般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班子成员,分管或协管教育、科技、金融、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等工作。第四批拟选派单位及人选需求可登录山西组工网查询。http://www.sxdygbjy.gov.cn/ywdt/tggs/art/2025/art_78df65fdc71344aa849ba82c7a88ba0c.html
2. 每名人才可选报不超过3个挂职单位(其中,省直和太原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只可选报1个),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3. 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2025年7月到岗,一般全职工作1年,根据需要可以延期,最长不超过3年。
三、有关待遇
1. 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引进政策。到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挂职锻炼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2. 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住宿参照山西省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政策,由用人单位解决,面积不低于同职级异地交流任职干部住房标准,优先入住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公寓。
3. 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纳入接收单位党委(党组)或市级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名单,享受国情研修、休假疗养、医疗保健等待遇。
有意向挂职的人员,经二级党委同意(机关人员需先经所在部门同意),填写附件1《山西省第四批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报名人选汇总表》及附件2《山西省第四批科技博士服务团报名表》,邮件发送至zzb@tongji.edu.cn,纸质版提交至中法中心A404。
报名截止时间:5月20日
联系人:徐圣喆 联系电话:65985066
党委组织部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