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来源:外事办公室、人事处
时间:2023-01-09 浏览: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支持我校教师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留学,外事办公室和人事处特作如下通知安排:
一、选派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至6个月,访问学者身份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至12个月,博士后身份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至24个月。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暂不接受博士后申请。
项目的具体选派办法、条件、流程等,请登录国家留学网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查看。
二、校内申请
请将以下材料于2023年4月10日前通过OA校内请示提交给外事办公室(OA请示的标题格式:学院名称+姓名+申请CSC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请上传以下附件:
(1)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同济大学国家(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教师用)》(见附件);
(2)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本,各单位对申请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内容逐项作出认定。此内容将作为我校的单位推荐意见提交给国家留学基金委,500字以内);
(3)邀请信;
(4)外语水平证明。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校内评审结果请关注OA申请。
三、录取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分别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和《同济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协议书》,学院需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在外留学期间,留学人员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录取结果预计将于2023年6月下旬揭晓,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
校内咨询电话:65983315
附件:同济大学国家单位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表(教师用).doc
外事办公室、人事处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