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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发沿海风能《上海科技报》(2005-11-15)

来源:   时间:2005-11-23  浏览:

    演讲者简介:Preben Maegaard,生于1935年,是丹麦可再生能源研究的先驱,曾任丹麦可再生资源协会主席,现任欧洲可再生资源协会副主席、欧洲可再生资源联盟董事会成员、世界风能协会主席。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他就致力于推动传统能源向可再生能源发展,是可再生资源倡导者、组织者、发言人和参与者。

 

    几天前,我在北京的一个会议上听到了一些关于中国发展风能的报告,我很欣赏中国对此表现出的浓厚兴趣和积极态度。此前,我也与中国一些官员有过密切接触,他们对风力发电有了许多认识,对风能技术也比较认可。我想政府一是要在政策上积极引导,这很重要,同时要改变目前风能项目还主要集中在人口相对稀少地区的状况,多利用东部海岸线发展沿晦风能,相信中国风能事业的前景一定非常光明。

    世界范围内,积极推动风能发展的国家还为数较少,风能在几大洲的应用情况很不均衡,欧洲占到了全球总量的75%,北美洲15%,有的地区甚至还不到1%。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政策。我认为,政策战略比技术更重要。就拿德国和英国来说,目前德国风力发电量是英国的20倍,为什么如此悬殊?我看主要是因为德国有高效的政策引导,而英国则以市场导向为主。法国的海岸线虽然很长,可风力发电量还是相当稀少。

    丹麦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积极致力于发展风力发电,现在风能发电量占总供电量的20%,计划到2050年,风力发电在总电量中的份额将要提高到40%。在我所居住的那个地区,可以说100%使用的都是风能。在德国,风力发电量在德国总的供电量中也占到了较高的份额。印度从上世纪80年代大力发展风力发电,风能生产的电量迅速增长,在世界排名前列。这说明风力发电不仅对发达国家重要,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同样重要。现在,中国政府对风力发电表示出浓厚兴趣,我十分高兴。从使用传统能源转向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国家将会拥有更大的竞争力。

    要发展风力发电,除技术外,我认为在立法上也要有一些条件来保障:第—,风能生产的电力能够连接到公共电网;第二,供电公司有收购风能电力的责任;第三,投资的风能发电厂能得到合理、有保障的价格补偿。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会阻碍风力发电的顺利发展。

    沿海岸线发展海上风能十分重要。在丹麦,沿海风能在风能总量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德国也有计划在未来大力开拓沿海风能的项目。中国也有宏伟的发展计划,我在南京参加绿色能源论坛时了解到,在江苏东台6000平方米地块上即将建设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这一项目得到了江苏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前,中国的风电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及西安、兰州等人口不多的城市,我觉得中国的东部蕴藏着良好的风能资源,可以在东海建立一些小型风力发电厂。

    风力发电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空气动力学、力学、机械、电子工程、控制、电气、土木工程、物流、建筑、经济等多个学科领域,好比是:一个乐队的合奏,每种乐器都必须发挥自身专长,联手协作才能奏出美妙的音乐。发展风能对于全球来说都是一个挑战,中国是在世界上有重要影响、举足轻重的国家之一,也面临着能源短缺、环境污染等全球共同性问题,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坚定地朝着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前进!

 

               (讲座内容来自Preben Maegaard 11月11日在同济大学的演讲)

                文字整理 黄艾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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