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同济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建设法治校园,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过多年理论和实践探索,同济大学切实把依法治校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的具有同济特色的依法治校工作路径,在制度体系建设、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依法治校示范学院建设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依法治校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确保依法治校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依法治校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定期听取关于法治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有关问题。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维护师生权益落实到依法治校工作全过程。
二、构建系统完备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组的具体领导下,学校制定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行动计划,成立了机构梳理专项工作小组和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小组。由校长任同济大学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财务及协管审计的两名副校长任副组长,扎实推进学校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有组织的指导各单位查摆、巡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回应师生的呼声与关切,把最受关注的发展问题、最迫切的利益诉求形成整改清单,画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形成学校制度体系建设总体框架。
学校制度建设工作小组对照学校制度体系的总体框架,明确议事范围、职责权限、议事程序,结合学校管理工作的实际,把控制度编制过程中立项、审核、决策等重要环节。截至2021年12月,工作小组已召开15次制度小组工作会议,累计审议议题155个,涉及校级规章制度94份;经会议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废止的文件126个,失效文件52个。工作小组审议学校制度体系建设总体框架、规章制度指标体系、依法治校标准(示范)学院建设方案等重要议题,开创制度的顶层设计、中观审议、微观审核的建设机制,从无到有,形成常规工作。
三、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体系
全面系统梳理学校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流程,每年编制发布《同济大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并不断探索拓展内控覆盖面,在《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非学历教育管理、基础教育合作办学管理流程,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2021年,《同济大学陈列品管理办法》《同济大学标识管理办法》《同济大学采购供应商库管理细则》等在内控建设的推动下先后出台,填补相关领域制度的缺失,及时补足短板。从2019年的173个内控相关制度,发展到2020年的193个,截至2021年末,已达209个,进一步完善同济大学内控体系建设。
同时开展内控评价,识别学校日常经济活动管理潜在风险和薄弱环节,评估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有效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通过规范管理、有效控制、追责问效、防范风险等系列措施,学校制度体系在内控建设的助力下,实现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
四、创造依法治校良好的技术条件
在全面梳理校级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学校推出“同济大学工作规程查询系统”。2019年建成涵盖现行有效的校级规范性文件的系统一期,实现立、改、废全流程记录和查询功能。2021年,学校再次借助信息技术赋能制度建设及其成果的共享,开展“同济大学工作规程查询系统”升级工作,新版系统实现界面、功能、信息的进一步优化,系统植入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总体框架全图,规范性文件全面上载、实时更新,已录入文件602个,其中248个文件提供红头文件下载,使师生查阅更便捷、更高效。
五、常态化开展法制教育和制度宣贯
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法治精神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学校统一部署、组织规范性文件的解释部门分级分层宣贯专项工作制度和规范。各职能部门通过线上普法、线下实践、管理培训班、全员培训班、专题学习会、法治研讨会、制度解读会、法治题库测试、教师午间沙龙法律专题系列培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制教育和制度宣贯。2020-2021年度,开展新进教师财经纪律、财经法规培训;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新修订《同济大学差旅费管理细则》《同济大学教职员工处分暂行规定》《同济大学教职员工处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宣贯;《同济大学标识管理办法》宣贯及商标梳理注册培训事宜等。定期推出《同济大学法务案例参阅》及《同济大学法务信访简报》,通过选编类型化案例,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管理建议,供校内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参考借鉴。
六、深化基层学院法治和管理改革
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二级学院依法治院执行、保障、监督体系,压实二级单位责任,形成院校两级合力,提高基层学院法治化工作水平。为贯彻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指示,2020年10月学校发布《关于开展同济大学依法治校标准(示范)学院创建工作的通知》及创建指标在内的4个附件,同时梳理《同济大学二级学院管理制度清单》(基本版),供各学院结合评价指标参考拟定。12个学院申报示范学院创建工作,从“组织领导”“建章立制”“内部治理”“规范管理”“权益保护”“法治宣传”等方面开展依法治校标准(示范)学院创建。
2021年,学校先后5次组织示范学院创建启动会议、培训会、现场交流会,对申请创建学院实施分类专项指导,以完善二级单位制度体系。11月,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院进行实地评估,12月份评选出6个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学院作为“同济大学首批示范学院”。至此,学院(系)与学校之间的管理权限划分及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程序规范、规则健全,基本形成较完善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二级单位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