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出台的这一系列文件改革力度大,对我们高校教师开展科研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希望同济每一位教师都能认真领会这些文件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在今后的科研工作中迸发出更加强劲的创新活力!”我校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贺鹏飞教授说。
前不久召开的院士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创新,创新,再创新”。近期,国家有关部委推出了一系列关于科研的新政策,继去年11月教育部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后,今年3月,国务院又下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已公开征询社会意见。
这些新文件释放出哪些重要的科技改革信号?高校教师需要重点关注其中哪些重要的科技政策导向?同济大学相关的科技政策将有何调整?近日,贺鹏飞教授接受《同济报》记者专访,就与高校教师科研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家科技改革新政进行一番解读。

变“统一、量化评价”为“分类评价”
高校的“科技评价”将如何改革,广大教师们极为关注。
“实行科学的分类评价,是《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的核心思想。”贺鹏飞介绍,文件指出,高校中长期以来形成的以“统一、量化”为特征的科技评价机制,对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新时代要求,科技评价中的问题日益显现:“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重短期轻长远”的现象依然存在;“评价指标单一化、评价标准定量化、评价方法简单化”等倾向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这些问题将严重影响高校科技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高校科技评价改革任务紧迫。”
为此,《意见》提出“实行分类评价”,即“针对科技活动人员、创新团队、平台基地、科研项目等不同对象,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不同工作的特点,分别建立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评价标准。”
“这就意味着,对从事基础研究的教师与从事应用研究的教师,要建立不同的评价标准。”贺鹏飞说,根据文件精神,对基础研究人员的评价,以“有利于潜心研究、长期积累,催生重大原创性成果”为重点;对应用研究人员的评价,以“聚焦需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为重点;对高校创新团队,实行以“解决重大科技问题能力与合作机制”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对高校创新平台(机构、基地),实行以“综合绩效和开放共享”为重点的评价……
“评价标准,各有侧重,这对于高校教师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政策。” 贺鹏飞说,这避免了用“一把尺子”去衡量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鼓励教师们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上各尽所长,追求卓越,在科技领域做出自身的特色和独特的贡献。
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遵循科研规律”
“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是推动科技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通过深化改革,使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更加聚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基础前沿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显著加强”。
在贺鹏飞看来,《意见》共8个部分 29条,均是针对当前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环节中反映强烈、亟需解决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极具针对性的系统化改革措施,“感觉都非常到位”。
他非常赞赏“改革基本原则”中“坚持遵循规律”这一表述,也就是“遵循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通过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
如何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意见》对此有相应阐述:“基础前沿科研项目”突出创新导向,立足原始创新,对优秀人才和团队给予持续支持,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实施环境;“公益性科研项目”聚焦重大需求,重点解决制约公益性行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市场导向类项目”突出企业主体;“重大项目”突出国家目标导向,聚焦攻关重点。
对于科研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监管,《意见》提出了数条具体的改进措施。贺鹏飞举例介绍:对于项目预算编制,文件指出,应当依据科研任务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核定项目预算,不得先行设定预算控制额度;项目资金及时拨付,保证科研任务顺利实施;合理规范使用间接费用,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体现科研人员价值……
贺鹏飞说:“其中每一条都体现了‘遵循科研规律’这一主旨精神,其目的都是为了最大程度鼓励科研工作者开展高水平、高质量的科技创新,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
加快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诞生于高校实验室里的大批科研成果,将有望进一步加快步伐迈入市场。
“国家越来越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在这一系列文件中,都提出了具有相当力度的改革举措,以着力推进这方面的工作。”贺鹏飞说。
《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人才的双向交流,完善兼职兼薪管理政策,推进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落实促进科研人员进行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政策。”
国务院法制办牵头,首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修订。其《修订草案》中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了全面、具体的阐述,其中含有许多新增内容:“高等学校应当采取措施促进科技成果广泛应用。”“高校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技术转移工作机构,或者委托独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高校主管部门应当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对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考核评价体系。”“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其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联合转化科技成果。”
贺鹏飞说,同济大学的学科群与产业、市场联系紧密,有国家政策的全力扶持,相信必将极大激发出同济老师们对产业化的热情,与企业联手推动高校科研成果走向市场、真正得以推广应用,从而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高校实质性的贡献。
“总的来说,此轮国家科技政策导向非常明确,就是要充分激发科研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力。”贺鹏飞表示,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也正将国家科技政策改革信号,融入到修订中的同济大学科研激励、科研业绩核定等政策中,将在保持规模数量基础上,更加强调突出科研的质量、水平和贡献,更加注重人才培养和成果产出与转化,更加注重分类评价和校院二级管理,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各院系和广大教师群体的积极性。
“国家为科技工作者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我们希望同济每一位教师尽快熟悉这些政策,真正领会政策精髓,并积极用好政策,自觉投身于科技创新洪流,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同济人应有的重要贡献!”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