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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纪委办 监察处 审计处   时间:2013-10-11  浏览:
      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除了担负起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部分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更从自身入手,通过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学习和工作调研,深入基层联系基层等措施,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方式,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促进纪监审工作的开展。
      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作为机关职能部门,从改进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出发,面对今年上半年纪监审合署办公这一全新的工作模式以及下半年刚刚选举产生的中共同济大学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发挥作用等问题,在经过广泛讨论和深入调研后,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梳理工作制度、完善内部机制,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做到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目前已对纪监审合署办公后“三位一体”的大监督机制形成初步设想,同时制定了《中共同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共同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并重新梳理纪检、监察、审计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工作流程图。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围绕中央有关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专题学习,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统一党员的思想认识。在结合纪监审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了每月一次部门内部学习交流制度,谈思想、谈工作,努力使每一位党员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使每一位员工关心活动的开展,并首先从转变自身作风做起,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同志还积极到基层单位听取意见,参加了多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努力为找准问题、对照检查、落实整改做准备。
      学校纪委从2008年开始实行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暂行办法。办法实施以来对加强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学校工作部署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当时未覆盖到所有基层单位。这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校纪委重新修订了这一制度,并要求深入基层、联系基层的工作一定要做,还要做好。新的方案把基层单位按区域(四平路校区、嘉定校区)、按类别(产业、医院、机关等)分为五类,每一类由1至2位纪委委员负责联系,重点加强与基层单位的沟通,主动了解基层单位情况,创建交流学习的平台,真正做到不仅仅是布置工作,更要加强操作性的指导,努力提供服务,为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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