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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博士最多 培养制度是否完善?

来源:   时间:2003-02-13  浏览:

最近,国内媒体就东南大学校长卷入博士论文剽窃一事闹得沸沸扬扬,有人称:它“暴露了国内博士生培养问题的冰山一角”。那么在美国,其博士培养制度是不是就很完善?导师和被指导的学生又是怎样的一种关系?记者试图告知读者一二。

学习计划要由学生本人、导师、系主任三方签字认可

美国的大学分研究性大学和教学性大学,研究性大学一般的学科都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生大学毕业以后,如果想继续深造,尤其是向科学方面发展,可以直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制根据具体情况,可长可短。一般而言,被录取为博士生以后,系里或本专业会委派一位教授做这个学生的课程导师。这位导师主要负责给学生制定出一个学习课程计划。美国各专业的博士项目都有规范的一套选课要求,比方说,如果语言学专业要修24门课,其中文学类8门,语言学类10门,其他学科6门。在各类中还要再分,比如文学类中还分英国文学、美国文学、世界文学等,然后再分阶段等等。理工科各专业则根据本专业特点规定一套博士课程。在订课程计划的时候,导师会参考学生以前的程度和修过的课程,酌情加减必选课程。计划订好以后,便要由学生本人、导师、系研究生主任签字认可,然后再报研究生院备案。但是,这个课程计划绝非不可更改,相反,在学习期间,学生可以根据情况变化,随时跟导师商量,修改这个计划。一旦学生修完了计划中所有的课,便可申请博士资格考试。至于一个导师指导多少博士生,则跟各学校、各专业以及博士生的数量有很大关系,少则一两人,多则十几人都是很平常的。

自己组建论文指导委员会

通过博士资格考试以后,学生便称自己为ABD———准博士(Allbutdissertation),意思是离博士就差论文了!ABD跟前几年比,因为不用再选课了,就有了很大的自由,但与此同时,他们也有很大的压力,因为他们必须尽快确定自己的论文题目,同时组建自己的论文指导委员会。每个人的论文指导教师就是这个委员会的主席。对于每一个博士候选人来说,组建这个委员会是自己能否最终拿到博士学位的关键。要考虑的因素,除了导师的学术水准,自己研究方向的前途之外,还要顾及委员会成员是否能合得来,自己的导师是否能“镇得住台面”等等。一些没有经验的学生选了年轻、没有终身教职的导师,结果委员会其他资深成员不把主席放在眼里,每次会都开得不顺利,不走运的还因此通不过答辩呢。

一般而言,走到这一步,只要有耐心,选好导师,坚持把论文写完,即使在答辩会上不能回答所有的问题,最终还是能戴上博士帽的。指导论文的导师同样视具体情况,量时量力而行,多则带十几个学生,少则带几个学生,没有什么规定。

导师署名是惯例

在撰写博士论文期间,尤其是理工科博士生会根据自己科学试验的进展,写出一至多篇论文。如今,因为每个试验都有多人参与,所以每一篇文章都要署全体参与人员的名字。执笔人或主要课题主持人通常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通常为最后一位作者,但是是联系人。在科技界,这似已成惯例,跟导师出力多少没有任何关系。

据记者所知,有些导师自己写了文章,照样署主要负责的学生为第一作者,而有的导师根本没读过学生的文章,甚至对试验情况也不甚了解,但照样任学生署上自己的名字。

博士帽不等于高收入

美国每年“生产”的博士大约都在4万人左右,总数量占世界第一。根据联合国人口处1998年发布的一个统计资料,七大“博士生产国”是这么几个国家:

美国42215

德国22849

日本13632

法国10963

英国9761

印度9369

中国6042

韩国4462

瑞士3804

加拿大3356

其实,虽然美国从绝对数字上“生产”博士最多,但是从人口比例上看,瑞士、德国、法国、英国都超过了美国。

在美国拿到博士学位,从精神上有一定成就感。但是博士帽绝对不等于高收入。根据美国2000年《劳动力统计资料》,美国文科博士平均年薪是3.07万美元,理工科博士的平均年薪4.02万美元。这种收入远低于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收入,所以在美国,读博士的外国人越来越多,美国人都去读医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等专业学校去了。

《环球时报》 (2003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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