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07年将继续与DAAD和DFG联合执行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具体选拔要求如下:
1、此项目主要组主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课题以及与德方高校或研究机构有合作课题的高校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建立联合高科技实验室项目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优先考虑留学回国人员和高校“强强合作”范围内的项目执行者。
2、两年内曾获得德国上述两个机构奖学金、年龄超过55周岁的人员无资格申请该项目。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07年2月 2日以前提出校内申请报告,包括:个人申请,学院意见,简历,与德国高校(科研机构)已有校际合作协议的复印件。
相关信息请咨询人事处出境科 电话:65983315, 65980212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欧洲处 联系人: 徐丽莉 倪晓慧, 电话: 010-66097309
人事处
200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