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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松:全面提升老城整体保护水平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时间:2025-10-27  浏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城市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我国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宜业宜居水平、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推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健全城市文化遗产普查调查制度,开展老城及其历史街区专项调查。历史文化名城是城市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赓续文脉的重点区域,老城和历史街区保护利用是着力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的主要抓手。

尽快制定老城保护名录

老城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技术标准中称为“历史城区”,指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的地区,是必须得到整体保护的空间单元。老城整体保护不仅意味着历史城区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街巷得到全面保护,还需要保持老城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老城整体保护管理首先必须摸清“家底”,不只是针对历史文化名城,而是针对所有城镇开展老城区、老街区调查、普查工作,摸清老城、古镇、老旧小区、老工厂等历史文化资源的底数,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环境特色的老城区、老街区纳入保护名录体系,严格划定保护范围,落实“老城不再拆”的具体要求,实现“应保尽保”的保护目标。

调查对象不仅要考虑历史上的都城、府城、州城、县城等老城区,还应考虑新中国至改革开放时期建设的新城区、工业区和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的建成区。调研方法除了应用传统的城市建设史、历史地理学等理论外,还要采用考古发掘特别是城市考古的最新成果。积极借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介的“历史性城镇景观(HUL)”方法,从时空连续性、层积性和整体性的维度研究并确定老城风貌景观变迁的特征与价值。

进一步明确老城保护复兴的目标

相较于文物古迹集中的地区,老旧住区保护与适应性更新的问题显得尤为迫切。这是由于有的地方快速城市化发展加剧了新旧之间的冲突,让老城进一步处于弱势地区的位置。一些资金和治理投入不足、管理不善的老城,存在建筑缺乏维护、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建成环境衰败等突出问题,但是对于老城历史环境需要抢救性保护并通过有机更新积极再造社区活力。

老城保护复兴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老城居民的民生改善;二是保护老城历史肌理和整体风貌。旧城有机更新既要考虑城市宜居性、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的需要,又要考虑历史文化的传承,塑造彰显文化底蕴和独特气质的城市精神。

历史风貌保存较完整的老城既是文化遗产,也应是适宜人居的生活社区。因而要求城市更新模式尽快转型,转向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高质量城市更新行动。在城市更新规划中必须认定和初步分类历史地区,确定需要保护和修复的地区,强调将保护更新操作视为现代城市建设的基本前提。

可持续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城市质量是决定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和市民归属感的关键因素。在全面实现可持续城市发展和创新绿色转型发展的新时代,在“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更加注重集约高效,转变城市发展动力、更加注重特色发展”的新形势下,必须视老城为珍贵且不可替代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资产。

城市是知识的中心,是增长和创新的源泉。中国历史城市具有独特的文化和建筑品质、强大的社会融合力,可以提供非凡的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所以老城历史环境的保护复兴不仅仅是解决乡愁的问题,还是关乎生活质量、生态环境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老城保护复兴可以为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和彰显中国气质、中国风范作出积极贡献。

因此,需要在全社会尽快形成系统性整体保护老城的观念,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建成遗产保护管理能力和城市空间规划治理水平。老城以其独特的街巷空间和建成环境特色吸引人,可以成为人文创意中心或旅游目的地、人民安居乐业的可持续生活社区。

(作者系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家委员会委员、同济大学教授)

链接:http://www.chinajsb.cn/html/202510/27/52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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