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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就业率达七成以上

来源:   时间:2003-04-07  浏览:
指导中心强调,不要单纯以就业率评判高校办学管理水平

据新华社北京4月4日电 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就业指导中心日前公布了2002年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绝大多数部属高校就业率在70%至100%之间。
这次公布的就业率分别是截至2002年7月和12月的数据。7月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计算公式为[(毕业生总人数-到7月份未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其中到7月份未就业毕业生人数包括到2002年7月份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和已申请不参加本年度就业的毕业生人数;12月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计算公式为[(毕业生总人数-到12月底未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其中到12月底未就业毕业生人数包括到2002年12月底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和已申请不参加本年度就业的毕业生人数。毕业生到非公有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等列入了就业统计,考取研究生和出国、出境学习及工作的毕业生计入了就业总量。
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特别强调,毕业生就业率并不是反映高校办学和管理水平的唯一指标,也不是反映就业状况和就业质量的唯一指标,不同地域、不同科类、不同类型学校之间不宜简单比较。

教育部直属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截至2002年7月)

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率在90%-95%的高校: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率在85%-90%的高校:上海交通大学
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率在80%-85%的高校: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

教育部直属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截至2002年12月)

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率在95%-100%的高校: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率在90%-95%的高校: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

《新闻晨报》 2003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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