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聚焦 > 正文

上海科技报:3800万元价格彻底“交钥匙”

来源:《上海科技报》头版   时间:2017-05-26  浏览:

  日前,在上海高校张江协同创新研究院的指导下,同济大学、润坤(上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技术专利转移协议》,将同济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王占山教授团队自主研发的“高性能激光薄膜器件及装置”6项发明专利授权转让,合同金额共计3800万元,创下了同济大学历史上最大额度的技术转移现金合同。这成为“企业+高校+独立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三位一体专业化、规范化技术转移模式的一个成功案例。
  当天,同济大学发布《同济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对科技成果的形成、转化流程、收益分配、责任和义务等作出明确规定,激励师生对科技成果进行后续开发、应用、推广。
  记者在现场采访了几位当事人,深入了解此次成果转让背后的故事。

  “负债科研”催生尖端成果
  激光技术是20世纪能够与原子能、半导体及计算机齐名的四项重大发明之一。激光装备广泛应用于大科学装置、国防装备、光电子和微电子产业。截至2015年,我国激光设备产业链已形成约1200亿元的年产值。对于面向中低端加工、制造和应用的中小功率激光器,国产激光装备已占据市场主要份额;但对于面向高端加工、制造和应用的高功率激光器,大部分市场被国外进口产品占据,相关民用产品价格昂贵,军用产品则被完全禁运。我国不能实现高功率激光装备的自主研发,并不是因为系统设计或者集成技术不过关,而是激光元器件特别是激光薄膜器件的性能达不到指标。
  王占山教授告诉记者,薄膜是光学器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拿我们最普通的眼镜来说,如果没有薄膜的保护,光在透入眼镜时,有8%的光将被反射,人们眼前将是一片朦胧。在激光功率1000瓦以上高功率的“打击”下,需要这层膜格外“经打”,这就是技术最大难点。
  面对国家需求的召唤,王占山团队在没有基础条件投入的前提下,承担起了高性能Pick-off镜的研制工作。同济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张众教授当年是王占山的学生,他告诉记者,在研究之初,由于国家无法提供科研所需仪器设备的购置费用,团队向学校“借款”500万元,解决了实验场地建设和配套设施购买问题;并成功说服日本光驰公司,以“零首付、5年分期付款”的方式购置了两台总价值为1.75亿日币的高精度光学镀膜机。
  功夫不负有心人。2009年,王占山团队成功解决了我国超高功率激光装置用Pick-off镜的损伤问题,将该器件的损伤阈值提高了近1个数量级,其使用寿命由几周提高至几年,支撑了我国超高功率激光装置建设工程。

  各种“困惑”扑面而来
  更加重要的是,王占山团队创新了定量化研究方法,揭示了薄膜器件损伤的科学规律,突破了全流程定量化制作系列关键技术,实现了高损伤阈值激光薄膜器件高效率、高稳定性的批量制作,形成了高损伤阈值激光薄膜器件与装备的系列创新性技术,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5项。经权威机构检测和专家组鉴定,该成果技术复杂、难度极大、创新性强,具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损伤阈值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013—2015年间,王占山团队为我国重大激光工程、激光雷达、激光测距等装备提供了高损伤阈值激光薄膜器件5300余件,总价值超过0.34亿元。相关用户单位使用项目组提供的激光薄膜器件或单元技术已创造产值超过1.55亿元,新增利税约0.17亿元,节约资金逾1.21亿元。该系列技术获2015年教育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科研难关攻克了,但困惑也随之而来。张众告诉记者,大量需要高功率激光装备的生产和应用单位主动上门希望开展合作,研发替代产品。面对市场的需求,他们非常困惑。高校事业单位性质决定了团队不可能采用企业方式提升工程能力,无法应对“量大面广”的需求。高校科研人员的主要责任是教学和科研,而不是像企业家一样“赚钱”。
  此外,团队的其他科研工作还在紧锣密鼓地展开。王占山举例说,比如团队正在研发X射线的天文望远镜系统,还参与了引力波探测装备用低损耗光学薄膜器件的攻关,并与上海微电子装备公司合作,拟研发紫外波段高损伤阈值光学薄膜器件,用于替代国外同类产品。“高性能激光薄膜器件与装备”除了可以赚钱外,已成为了美丽的“包袱”。

  科研人员“获得感”有待完善
  事实上,早在2016年4月23日,上海高校张江协同创新研究院、同济大学、润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三方就共同签署《关于高性能激光薄膜器件与装备的技术成果转化意向书》。
  同济大学科研院副院长叶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了提高科研人员技术转移的积极性,同济大学形成了技术转移收益“学校15%、团队70%、服务机构5%、具体服务人员10%”的四方分配机制,提升了科研人员开展技术转移的热情;又为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入技术转移过程打开了通道,有效解决了科研人员对技术的市场价值不了解的问题,使得技术转移转化过程得以规范化。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此次技术转移,张江高新区管委会以专项发展资金重大项目的形式,对转移后的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准备进行了配套支持。润坤(上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在4400万元专项资金的牵引下,在3800万元技术转移的基础上,另行提出了1.6亿元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准备方案。
  在技术转移过程中,企业最大担心是“成为创新技术应用的小白鼠”。为了减小企业资金压力,降低经营风险,同济大学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提出了技术转移费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允许企业在两年内分期支付技术转移费用,为此次技术成果转移得以顺利实施提供了最后的“钥匙”。
  对于此次技术转移只采用现金支付、没有股权介入的情况,上海张江高校协同创新研究院院长倪争枝解释说,这充分显示了技术的成熟度,即使后期同济大学科研人员不参与,企业按照全流程定量化的工艺技术,也可以自主生产。这是企业比较喜欢的转移方式,因为产权明晰。张众说,团队已和企业商定,如果未来产生“高性能激光薄膜器件与装备”领域更新的科研成果,将优先转让给润坤(上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虽然此次技术转移获得了成功,但记者也观察到,根据目前的税务制度,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益按工资薪金计算,按累进税率来纳税。以此次技术成果转移为例,王占山团队可获得技术转移金额的80%作为奖励,约3000余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约1350万元。因此,团队只能将绝大部分收益作为科研发展基金,以项目的形式留在学校。相关人员也表示,科研人员的技术转移“获得感”还有待提升。调整科研人员在技术转移收益方面个人所得税过高的问题,应当加快解决。
  本报记者 吴苡婷

  版面链接:http://www.duob.cn/pdfview/default.aspx?nDate=170526&nPage=1


 

联系我们

同济大学 版权所有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021-65982200

同济大学新闻中心主办    E-mail:newscenter@tongji.edu.cn

沪ICP备10014176号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38号    沪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