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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误区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时间:2008-02-28  浏览:

    上海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在1980年就提出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观念,救出了平遥,之后又有了周庄有了西塘。现在这些地方都获得了很好的保护,并且还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近访阮仪三教授,他说,近年我们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上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带来一些深刻的问题。
    我保护了平遥、丽江、周庄,但之后这些地方就成了兴旺的旅游景点,这可喜也很可悲。保护与开发应该是良性的循环,应该以“保护”作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目的,而不是盲目“开发”。比如,周庄,它将旅游门票收入的1/10用来保护古镇,改善了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改善了河网的水源质量。这就是良性的,保护是留存历史文化遗产,而不是过度地开发旅游,用它卖钱。
    20世纪90年代后,大家又开始忙着“申遗”,趋之若鹜。但似乎只看中了“世界遗产”背后的知名度与经济效益。但忘了同时也要按照国际规定的要求来开展保护。“九寨沟”变得只有沟没有寨,把寨给拆了。把一个几万年来保存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给破坏了。
    那么在具体的历史遗产保护方法上存在什么突出问题呢?
    阮仪三教授说:当然有。比如,到处都在建造复制、仿制外国的、我国的古建筑,一些专家公开地讲,不用参照1964年《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的保护修复要求,可以原样复制古建筑。
    乌鲁木齐的一家国宝级文物单位将原有的古建筑构件拆除后,用现代的材料进行了“美化”。各地都在造宝塔、造古庙、造城墙。有个城市,请了外国的建筑师来中国建造国外的古建筑,建造英国的、德国的、荷兰的。本来应该是吸收国外的先进修复技术来保护我们的历史古镇,结果却让人家来造“假洋古董”,把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价值淹没了,使遗产保护工作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2008年02月28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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