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文管会获悉,近日市政府公布了《镇江市老城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名录》包括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已公布的文物控制单位以及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三个部分,其中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28处,已公布为文物控制单位的16处,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控制)单位的240处。
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城西是镇江市“名城”现存的唯一老城区,是名城的缩影。这里古城风貌独特,文化街区林立,商贾官僚住宅和江南重院民居遍布。为更好地保护西城区历史风貌和文物古建筑,使名城的历史文化资源得以延续,市文化局成立了调查组,作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内容,利用三个月的时间,按照同济大学制作的《镇江市古城风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作出的原址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单和标识,对城西不可移动文物现状实地调查、走访,在此基础上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对古城风貌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加强保护的请示》,建议将《名录》予以公布,原址保护好的28处各级文保单位、16处文控和240处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得到市委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经市规划局调研,近日市政府公布了《镇江市老城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名录》中的284处不可移动文物如散珠落盘,镶嵌在老城区内,尤其是240处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分布在48条街巷,其中有民居、公所、浴室、货栈、隧道、碉堡、作坊、火车站等,涵盖了西城区文化、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文化遗产。这些不可移动文物蕴涵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老城区历史风貌的重要载体,是老城区文化遗产的精髓,也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支撑和宝贵财富。
根据文物法规的规定,此次市政府公布的《名录》中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控制)单位的240处不可移动文物,一般情况下原址必须保护,因特殊情况需要迁移异地保护的,应当事先征得市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市政府批准;需要拆除的,还应当事先征得省文物局的同意。
目前,镇江市辖区内登记公布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达468处,名列全省前茅。(张小军 叶明旻)
2007年09月14日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