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食物重新加热不彻底不能达到杀菌目的;如果加热过度,烧焦发黑,又会产生强致癌物质,这样的食物都不能食用。在“迎世博.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市食药监昨举办了食品安全讲座。
同济大学营养与保健食品研究所所长厉曙光教授表示,食物储存、制作、加热不当都可能造成食品卫生隐患。煮熟的食物放入冰箱应先冷却至室温,重新加热时一定要烧熟煮透。一般食品应保持中心温度在70℃以上加热10-15分钟,食物也不宜过度加热。对于一些青年人非常喜欢吃的油炸食品,炸得发黑的食物含有强致癌物质,长期食用会对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新闻午报 2007-05-23 □姜静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