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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文化遗产日”口号开始征集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07-01-16  浏览: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我国从去年起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中国“文化遗产日”。
 
  6月9日,为迎接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国家文物局希望各地文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文化遗产日”的活动口号,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介绍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宣传文化遗产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氛围。本届“文化遗产日”主题拟定为“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
 
  受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文物报社正在举办“文化遗产日”活动口号的征集活动。“文化遗产日”活动口号征集办公室设在中国文物报社,具体负责征集活动。网友同时可通过人民网文化频道留言提交口号。
 
  ●2006年首个“文化遗产日”网上征集宣传口号
 
  ●专题:中国记忆 薪火相传 首个“文化遗产日”
 
  活动内容:
 
  征集“文化遗产日”活动口号
 
  承办单位:中国文物报社
 
  征集时间:1月15日―2月28日
 
  评选时间:3月8―9日(3月16日公布结果)
 
  评选方式:
 
  由“文化遗产日”活动口号征集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从征集到的全部作品中选出若干条,报送国家文物局审定,由国家文物局最后确定最佳者,作为“文化遗产日”活动口号。
 
  征集要求:
 
  1、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活动口号,居住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本国籍及境外人士无论年龄、性别及职业均可参与;
 
  2、参选的活动口号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文字高度凝练,力求富于情感,深入人心且用词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
 
  3、不能有重复、抄袭或用词不当、盲目追求标新立异等情况;
 
  4、参选的活动口号字数不得超过20字。
 
  提交方式:
 
  1、直接填写中国文物报刊登的参选表格(复印有效),邮寄给“文化遗产日”活动口号征集办公室;
 
  2、登陆中国文物信息网首页直接提交或下载打印后填写邮寄给“文化遗产日”活动口号征集办公室。
 
  3、通过人民网文化频道,网上提交。
  奖励办法:
 
  入围奖20名,由承办单位颁发纪念品;提名奖10名,奖金1000元,由承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最佳活动口号奖1名,奖金3000元,由国家文物局向获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联系人:李   让   李文昌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
  
  中国文物报社
 
  邮   编:100007
 
  电   话:(010)84079707    84079511
 
  传   真:(010)8407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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