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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规定新公寓收费也不能超标

来源:《上海青年报》   时间:2006-03-07  浏览:

  本报讯(记者 吴华)对于高校的收费,上海教育部门一直有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部分高校为了严格收费标准,甚至由学校出资“补贴”高出收费标准的部分。 

  同济大学财务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同济大学每个校区都有公示栏进行收费的公示。很多新的校区内公寓楼等都是社会化后勤管理,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即使是这样的公寓楼也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我们在嘉定的宿舍楼是从地方开发商那里进行租赁的,按照双方的协议,每个床位的收费标准要高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了,这怎么办呢?学校便出面补足了高出的部分。” 

  此外,“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和“建校费”等林林总总的收费项目要从高校的收费单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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