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又一次聚焦社会视线:日前,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北京市属高校将全面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被聘任了才是副教授或教授。这意味着,教授、副教授等头衔不再是“终身制”。
记者了解到,本市从2002年起,在高校中停止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制,实行聘任制。高校科学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教师被聘上教授岗位后,学校发给聘书,一般聘期3年。从“评”到“聘”,高校教师面貌发生怎样的变化?实行聘任制是否一路顺畅?
竞争推动教师提高水平
中国工程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郭重庆说,以岗定人这种流动机制,对年轻教师有好处,对业务能力强的教师更有好处,竞争上岗的压力,使大家更加努力,推动教师水平提高。而像以前那样,教授职称评了很多,学校又没那么多岗位,教授头衔反而会贬值。
一些高校人事部门负责人感受改革后的变化:过去,不少教师评教授前“不用扬鞭自奋蹄”,评上后就“羸牛从此卧斜阳”。如今,教授岗位考核包含师德、教育教学、学术技术能力等指标,3年聘期一到,如果坐在教授岗位上而没有做出应有成绩,将面临落聘威胁。于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越来越多了,许多高校的科研经费也呈快速增长之势。
“终身教授”给杰出者地位
面对打破教授“终身制”的潮流,有高校反其道而行之。
华东师大在本市高校率先推出“终身教授聘任制”,学校首批聘任的50名左右终身教授平均年龄58岁,受聘为终身教授的条件非常严格,必须具有相当高的学术造诣,确为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术带头人。终身教授一经聘任,聘期可以直至退休,还享受特殊津贴。华师大此举是为了完善教师聘任制度,建立稳定的学术骨干队伍,催生重大科研成果。目前本市其他高校也在酝酿这种做法。
教育界人士认为,教授竞争制和终身制相结合,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状态,既在整体上创造活力,又肯定了杰出人才的地位。目前,发达国家大学的教授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终身教授,由学校授予有突出贡献之人,获此荣誉的教师无被解雇之忧;二是合同教授,在教师中占绝大部分,职位只在本校任期内有效,落聘“走人”;三是非固定岗位教授,由外来访问学者、临时外聘教师担任。
教师流动还需配套机制
打破教授“终身制”,得到社会各方广泛认同,但实行起来也并非一路顺畅,还有相关课题值得研究。
复旦大学教授张国良指出,聘任制需要对教授优胜劣汰。孰优孰劣?合理的评价标准至关重要。比如有的老师课讲得好,但论文发表不多;有的老师论文发表得多,但创新很少。让他们两个竞争,谁该上,谁该下?高校对教师的评价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这影响到聘任制的推行。
上海交大某学院部分转岗教师,流动到民办培训机构后,干得有声有色。但这是院领导动用自己的社会关系,为教师提供的新岗位。一些高校领导认为,要实现真正的教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还必须建立社会配套机制。从目前整个教育界来看,师资不是多了,而是紧缺,如果一位教师不适合在这所大学教书,可能适合在另一所大学教书,也可能适合进入其他教育机构。建议高校联合建立教师中介机构,帮助转岗教师更顺畅地流动。
《解放日报》2005-9-27 记者 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