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宣传部与同济大学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揭牌
部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推进会在同济大学举行
来源:新闻中心
时间:2020-05-29 浏览:
5月28日下午,上海市委宣传部在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举行部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推进会,总结部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成效,交流共建经验,研究部署共建下一步工作。会上,上海市委宣传部与同济大学签约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部校共建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揭牌;市委宣传部分别与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签约实施新一轮部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慧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徐炯,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副书记、市教委副主任李昕,复旦大学党委书记焦扬,党委常委、副校长陈志敏,同济大学党委书记方守恩,党委副书记吴广明、冯身洪,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梅兵、党委常务副书记王宏舟,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党委常委、副校长周立志等出席会议。周慧琳、方守恩为部校共建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揭牌。会议由徐炯主持。
周慧琳在讲话中指出,推进部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客观需要,是新时代拓展新事业、构建新学术、培养新人才、创造新奇迹的迫切需要。在开展共建工作中,要集中资源、聚焦重点,共同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学研究宣传,共同建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共同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共同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在坚持中完善、创新中提高。要紧紧围绕做强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带动全市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共建目标,加强共建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的分析研究,不断优化机制和举措,强化谋划部署、强化资源整合、强化精准施策、强化作用发挥,激发新活力,推动共建工作常建常新。
李昕表示,近年来,市委宣传部与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共同实施“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重点计划”和“高校马克思主义人才队伍建设重点计划”,在全市高校掀起了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的热潮。各高校要把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放在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推动“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来加强建设。要在“部校共建”机制支撑下,强化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使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要以新一轮部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为新起点,真抓实干、同舟共济,深入推动本市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焦扬、方守恩、梅兵、郭为禄分别讲话,表达了各高校在部校共建机制下,进一步建好建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决心,并提出了未来将着力推进的一些重点工作。
焦扬表示,通过部校共建,复旦大学有信心在推动思政课内涵式发展、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构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用红色基因铸魂育人方面加大推进力度。第一,牢记第一要务,强化思政课内涵式发展,在守正创新中进一步激发思政课建设活力。第二,抓住关键力量,建强“首席灵魂工程师”队伍,不断加强领军人才建设。第三,打牢科研支撑,重点推进全面布局学科体系,推进“两大工程”研究成果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科,推动马克思主义学科群创新发展三项工作。第四,传承文化血脉,实施红色基因铸魂育人工程,力争在培养更多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方面结出累累硕果。
方守恩表示,同济大学一直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和学科建设。学校将以部校共建为契机,坚定不移地建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擦亮社会主义大学马克思主义的鲜亮底色;坚定不移地深化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坚定不移地推进宣传教育和理论成果转化,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期待经过一段时期的共建合作,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形成同济特色和海派风格,成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理论传播等领域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基地和示范高地。
梅兵表示,新一轮共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和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台阶。未来三年将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相关学科的相互交融,二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相互结合,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人才培养与通识教育的相互促进,四是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国际传播的相得益彰。
郭为禄表示,为完成部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各项任务,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将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姓马第一标准,继续加强学校党委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领导;二是坚持强化创新第一动力,建设党的思想理论研究高地;三是坚持上好思政课第一课堂,不断提高思政理论课的建设水平;坚持人才队伍第一资源,充分调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陈志敏、王宏舟、周立志、吴广明分别汇报了各自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进展及成果。
推进会前,周慧琳一行在方守恩等陪同下,先后来到同济大学校史馆、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土木工程防灾国家重点实验室,调研了解相关情况。
参加工作推进会的还有上海市委宣传部、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办公室、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及教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