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内蒙古环境监管监察能力提升班”培训开班典礼在同济大学举行,同济大学副校长伍江、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郝庆文副巡视员出席并致辞。来自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环保督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环保督查中心,我校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的相关负责人等出席了仪式。
此次培训班为期5天,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承办,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东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环保局领导、监察人员、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将围绕环保法及相关政策和工业企业督查指标的解读、工业废水处理与相关污染事故的预警处置、环境信息的媒体公关策略等进行,旨在进一步提升监察人员环境督查的相关知识技能和污染事故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