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薪酬待遇成倍提升,由原来基本靠学校支付改为学校、学院及合作导师共同支付;博士后相关考核由原来学校统一标准、统一考核,改为由各流动站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制定考核办法;博士后可租住博士后公寓,非租住者可领取住房补贴,以缓解博士后公寓的紧张……记者从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近日,随着新版《同济大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合同书》启用,我校将首先在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启动博士后制度改革试点。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校的综合改革逐步推进,原有博士后制度中的薪酬、考核、住房等诸多政策,已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博士后工作新的要求,改革势在必行。”我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博士后研究人员薪酬至今仍沿用2006年国家标准,由于薪酬较低,薪酬体系、住房体系不够完善,考核要求不高,一方面学校较难吸引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另一方面,进站后有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动力不强,合作导师对其的监管力度不大。
该负责人说,博士后制度是国家有计划、有目的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同济大学实施博士后制度以来,迄今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高层次人才,博士后研究人员主持和参与完成了一大批重大科研项目,已经成为同济大学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成为学校培养和选拔高级人才的一个重要途径。
为更好地推进博士后制度改革,我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在对国内部分科研院校博士后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后,广泛征求学校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学校财务处、资产处、科研院、文科办、学科办、人才办等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于3月22日召开了学校博士后工作研讨会。研讨会上,吕培明副校长提出此次博士后工作改革的重点是提高博士后薪酬待遇,完善薪酬体系、住房体系及相关考核办法等。裴钢校长明确指出,学校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入站博士后的质量,适当提高博士后待遇,形成合理的站点、导师与博士后责权利分担机制。此次博士后工作改革可选择学校部分站点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铺开。要通过改革推动学校各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为提升同济大学的科研整体实力作出贡献。
一批学院积极加入首批改革试点,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率先出台了适用于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两个流动站的博士后改革政策。
记者在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这份新版《博士后研究人员合同书》上看到,合同上“薪酬等待遇”条款中明确写明,博士后研究人员薪酬发放采用年薪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可选择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也可选择在外租房。选择在外租房者,学校将为其发放租房补贴。
在提高薪酬待遇的同时,考核标准也相应提升。在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最新出台的这份《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考核暂行规定》中,记者在“出站考核”条款中看到,工作满2年申请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必须在其工作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该期刊5年内平均影响因子大于5)发表一篇以上文章。
“学校希望通过此次改革,吸引优秀人才进站工作,让同济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学科发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该负责人说,学校其他流动站也将结合自身学科特点、流动站未来发展,提出适合自身站点的改革方案,稳步有序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