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同济大学章程》获得教育部核准并公布实施。这是学校开展章程建设两年多来取得的重要成果,开启了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新阶段。我们要深入宣传章程,认真学习章程,严格执行章程,按照教育部章程核准书要求,以章程作为依法办学、民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一、充分认识章程的地位与作用,深入宣传与学习章程
《同济大学章程》上承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下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办学和管理的“总宪章”,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要充分认识其地位与作用,并做好相应的宣传与学习工作。
首先,学校章程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为实现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愿景与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党代会提出的将同济大学建设成为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世界一流大学已经成为学校的发展愿景,并写入了学校的章程。建设一流的大学需要有一流的制度保障,现代大学的竞争也包含制度的竞争。教育部2012年发布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高等学校章程不仅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实现依法治校的必要条件,也是明确高等学校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促进高校完善治理结构、科学发展,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因此,依据章程治理学校,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一流大学的根本途径。
其次,学校章程继承和发展了学校历史上的制度,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从国际上来看,几乎每一所著名大学的发展都伴随着对制度不断完善的历史,直至形成相对完善的大学制度,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制度文化。学校章程编制过程中,工作小组认真梳理和学习了学校各个历史阶段的《办事规约》、《学则》、《简章》、《组织规程》等文件,根据时代和国家的要求,继承和发展了学校历史上相关规章制度,努力编制一部符合国际惯例、满足国家要求和体现同济特色的大学章程。经过核准,目前的学校章程是1949年建国以来同济大学的首部章程,在学校制度建设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第三,学校章程汇聚了政府、社会和学校等各方面的智慧,体现了学校的特色。学校章程的制定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的举办者、政府主管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全校师生员工等各方面都非常关注,全面参与,在章程制定的前期准备、宣传动员、调查研究、专题推进、初稿起草、征求意见、审议审定、核准发布等各个阶段中不断互动、讨论、凝练与修改,凝聚了各方面的集体智慧,也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学校章程进一步凝练了同济大学的使命、愿景与价值观等核心内容,明确了学校的定位;强调了以人为本,将教职员工与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置于重要位置进行了说明;梳理了学校的治理结构,理顺了外部及内部关系;注重了建设实效,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例如:学校学术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等组织建设得到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实施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学校各单位也围绕章程建设,建章立制,梳理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全校制度建设与创新的良好氛围。
第四,在学校章程获得教育部核准并公布实施之际,学校各级组织与机构、全体师生员工要认真做好章程的宣传、学习与执行。6月16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已经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做出了有关部署,要求做好全校动员,以章程实施作为学校依法治校的新开端,认真学习章程,严格执行章程。学校要求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章程的宣传、解读与宣讲工作;全校各基层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学校章程的专题学习活动;新生、新进教职员工、新任干部要开展章程的专题培训;学校各单位要学以致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坚持用章程来指导、规范和改进各项工作,继续做好与章程相配套的建章立制工作,谋划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以严格执行章程为抓手,深入推进学校的综合改革
章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学校要积极建立健全章程的执行机制,保障章程在学校管理和办学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并以执行为抓手,深入推进学校的综合改革。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改革。章程是大学的“基本法”,它为大学内部的高效治理提供了基本原则。但要使章程能够“落地”,要利用章程推动整个学校的科学、民主、规范、高效运转,还必须有完善的制度与之相配套,从而实现章程与学校制度间由原则层面到操作层面的良好衔接。学校要根据章程对校内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使各项配套改革都能够做到合法化、合理化和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现代大学制度强调大学治理结构与体系的优化。优化治理结构要处理好政府、社会和学校的关系,学校要加强与政府和社会的良性互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学校有良好的外部关系。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处理好决策、执行、监督之间的关系以及学校与学院的关系。这些关系在大学章程中都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在执行中,我们要探索如何通过细化制度来进一步理顺这些关系,从而更好地优化治理结构,民主管理,共谋发展。
三是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学校规模庞大、校区分散、院系众多、差异明显,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与机构设置有比较大的难度,但是又是当前不容回避的问题。要通过执行章程,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在校、院间的合理分权,进一步激发基层院系的活力和改革动力,促进各院系内涵式发展,提高质量,追求卓越。同时,要加强组织机构梳理,进一步加强协同与促进服务,探索更有效的机构设置和管理部门“大部制”等方面的改革。
四是健全学术制度。学校章程强调大学作为一个学术共同体的理念和教授治学的方针,突出了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详细载明了各类各级学术组织的职权及人员组成等内容,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学术体系。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章程中关于学术制度的各项规定,探索建立健全学校—学部—院系三级学术组织与治理体系,争取早日形成较为完善的保障教授治学的制度机制。
五是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是学校章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规定了学生、教师民主管理机制与社会参与机制的问题。学校要通过落实章程,建立和完善校内科学民主的决策体系。要通过章程的执行增强全校师生民主管理意识,扩大民主参与,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发展共识,增进校园和谐,进一步推进大学治理的民主化与法治化。
六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人才培养、科研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学校综合改革要加强顶层设计,注重各专项之间的关联和协同,系统推进学科、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国际化等领域协调发展。要积极筹划,按照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学校实际情况,依据学校章程,争取在干部人事制度、人才培养、科研制度等重点领域取得较大的突破,大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创设引才聚才的长效激励机制,推动教学科研组织方式变革,努力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广大教师专注于教学科研工作的制度和机制。
七是加强监督机制。学校章程规定,学校基于程序透明、信息公开、民主决策、多方监督的原则制定严格和明确的权利行使制度,接受举办者、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校内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学校要指定专门机构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依据章程审查学校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受理对违反章程的管理行为、办学活动的举报和投诉;要建立和落实好涉及师生权利的申诉机制;要主动接受政府、社会和广大师生的监督;要通过章程的执行与监督,增强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
学校章程的核准是学校朝着建设一流的现代大学制度方向迈出的第一步,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漫长征程的开始。中国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不可能脱离中国的教育管理体制、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发展阶段。已经核准的学校章程有着深刻的时代烙印,国家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正在推进,学校各项事业正在快速发展,新的情况和问题将会不断涌现。因此,学校章程的实施是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与实践的过程,学校的章程需要实践来检验,需要实践来深化与完善。另一方面,建立与完善有同济特色的一流现代大学制度,需要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学习章程、遵守章程、贯彻章程、维护章程,自觉增强规则意识、制度意识、法治意识,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习章程、尊重章程、依法依章程办事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