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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八大精神,落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会议召开

来源:法学院   时间:2012-11-26  浏览:
      11月22日下午,“学习十八大精神,落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会议召开。会议由校长裴钢主持。副校长陈以一、校长助理胡展飞等出席。
      十八大召开以来,全校积极学习十八大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校党委书记周祖翼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学习报告中指出,同济大学应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理念和发展战略,探索和完善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卓越法律人才等培养模式。
      裴钢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给予积极肯定,并就培养模式、招生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他指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和卓越专利代理人培养结合起来是同济法学的一大亮点。我校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应有同济自己的定位,突出自己的特色,应以培养领军人物和杰出人才为目标。法学院应做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和“卓越专利代理人”宣传,依托学校理工科优势,探索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
      陈以一表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要注重兼职导师的聘任和管理,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中的作用,做到联合设计培养方案、联合设计课程、组建教学团队、联合开发教材、联合建立培养基地等,并提出要对培养方案改革做调查研究。 
      会议听取了法学院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思路的详细汇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计划,法学院将依托学科优势,突出同济特色;合理生源结构,分层分类培养;优化课程体系;加强公共法律课程及法学辅修专业;凝聚校内各学科师资,联合校外实践导师等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资产处等部门负责人从各自分管的角度,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建议。会议还就目前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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