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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部署开展贯彻落实中纪委“七个不准”专项工作

来源:纪委办公室   时间:2008-04-23  浏览:
        根据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学校日前就开展贯彻落实中纪委“七个不准”专项工作进行了布置。这次专项工作的范围是学校所属国资控股的企业单位。专项工作从现在起至年底,分学习宣传、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三个阶段进行,采取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各司其职,相关企业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本次专项工作旨在通过贯彻落实“七个不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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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对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要求,指出要认真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了“七个不准”的要求。“七个不准”,即:1、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利益;2、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3、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4、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5、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6、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7、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住房补贴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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