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公开招聘传播与艺术学院副院长启事
根据学校事业和学科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我校传播与艺术学院副院长,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传播与艺术学院副院长
二、应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质;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传播与艺术及相关学科的专业背景,在学术上有相应的造诣;
4、熟悉并热爱教学管理工作,治学严谨,能全力投入岗位工作;
5、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五十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1、有意应聘者请提供本人简历一份,开展学院工作的思路及设想,本人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的证件、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请做好备份,有关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于11月30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或由同济大学传播与艺术学院党总支转交也可);
2、经初选,通过者将进行公开面试;
3、组织考察;
4、任职前公示;
5、被录用者经过半年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及有关待遇
被正式聘用者,其工资等有关待遇按照同济大学人事管理制度执行,经考核合格后将同时享受学校相应的岗位津贴。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6年10月11日至2006年11月30日
联系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200092
E-mail: zzb@mail.tongji.edu.cn
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200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