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值班。
清明节: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共3天。6月10日(星期五)的教学工作安排与6月12日(星期日)对调。
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共3天。9月16日(星期五)的教学工作安排与9月18日(星期日)对调。
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10月4日(星期二)的教学工作安排与10月8日(星期六)对调,10月5日(星期三)的教学工作安排与10月9日(星期日)对调。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安排人员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同 济 大 学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