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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项目通过论证

来源:中国广播网   时间:2006-06-30  浏览:
  专家建议:要以汽车自主品牌产品为主体,以动力系统技术平台为核心,实现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系列化,加强基础性研究,解决技术瓶颈。
    本报讯 记者吕彩霞北京报道 近日, “十一五”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论证会在京召开并通过专家论证。会上,同济大学校长万钢代表项目实施方案编写组向与会领导和专家系统介绍了我国“十一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在总体目标的设定、工作重点的选择、组织管理措施的确立和资金筹措与投入等方面的规划设想。
  万钢告诉记者,在“十一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中,清洁燃料汽车和电动汽车(包括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一起被统称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成为“十一五”发展的重点。另外,继承发展,自主创新,优化管理,重点跨越成为“十一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的主要指导原则。万钢说,此次项目将在“十五”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和“十五”清洁汽车行动研发成果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重点突破关键瓶颈技术,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相关标准、检测、法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工作走向完善。
  万钢说,在论证会上专家们希望“十一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要以汽车自主品牌产品为主体,以动力系统技术平台为核心,实现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系列化,同时加强基础性技术研究,解决技术瓶颈,加强产品的市场推广。
  万钢表示,在混合动力汽车和电机、燃料电池发动机、代用燃料发动机、汽车电子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资金投入也将加大。
  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时,燃料电池汽车将实现综合技术的跨越,将有一定规模的示范运行;混合动力汽车将在掌握产品开发技术的基础上实现产业规模的突破;纯电动汽车技术满足产业化需求,并将实现商业应用的市场开拓;代用燃料汽车将实现技术的综合提升,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并实现大规模推广应用。
  万钢向记者强调,为保证方案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国家必须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核心技术和共性平台技术的开发,完善研发和产业化基地与人才团队的建设,为整车产品和零部件产品的产业化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
  据了解,“十一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实施方案的制定,前后历时4个月。在实施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业内专家、骨干企业和研发单位等的意见。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国家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研究成果,同时吸纳了“十五”专项验收专家组、中国工程院中期评估和监理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科技部副部长马颂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张小虞和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开发银行的有关领导以及来自国内主要汽车企业、科研机构、大学和地方科技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代表共计60多人参加了论证会。(吕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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