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附属同济医院党委下发了同济医委【2014】29号文件,颁布了《同济医院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工作制度(试行)》,以制度形式明确和规范了医院职能部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要求、内容、方式和目标。
2014年初,院党委在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根据群众提出职能部门进一步改善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的要求,责成相关党支部加强调研,根据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精神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和拟定切合实际的工作制度。为此,党支部以组织生活和个别座谈的形式,组织了全体党员进行广泛的讨论,认真分析我们职能部门存在的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的问题,集思广益,就解决影响职能部门效能和形象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职能部门工作水平和队伍素质,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创新的党政职能部门,草拟了对应性的几条措施。
在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职能部门原来的称呼是“机关”,“机关”两个字的意思往往是医院领导的核心部门,与临床医技一线有明显的距离感,而医院的工作中心应该围绕着医疗、科研、教学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展开,所谓的“机关”只是承担了服务医院中心工作开展的相关管理职能。服务第一,管理第二,以服务带动管理,以服务促进管理,所以,在本制度中一律取消了“机关”的名称,统一为职能部门。这样,院党委就开宗明义地指出,医院党、政、工、团所属的专职管理部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建立职能科学、结构优化、流程清晰、廉洁高效、医患满意的职能部门,提高现代医院综合管理水平。
为了加强制度的可操作性,院党委明确要求职能部门要将年度调研主题、内容和目标列入到本部门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调研方案;要从临床一线的实际出发,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流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规章制度的全面建设与长期建设。做好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要执行好医院统一安排的对口联系临床、医技科室的工作制度;要坚持做好节假日和夜间的行政总值班工作;要带头做好院务公开、科务公开工作;要做到在应急突发事件中体现精准的职能管理水平。
院党委对制度执行的考核工作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期望,通过本制度的试行,院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管理效能将会有持续性的改进和提高。同时,也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该制度一定不断地加以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