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对直属高校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6月25日上午,我校在逸夫楼召开了教育部财务管理自查自纠检查工作进点会。检查组组长、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黄永林等12名检查组成员,我校常务副校长陈以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姜富明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陈以一代表学校欢迎检查组来校指导检查财务管理工作。他表示,近年来同济大学在教育部的领导和支持下,学校发展很快,资产及经费规模也不断扩大。如何把资产和经费管好用好,学校责任重大,需要不断完善各种制度,用制度完善管理。特别是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着新形势,对学校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形成了新挑战。如何立足新形势,更加规范地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我们及时更新观念,推动学校治理能力的提高。此次检查组来我校检查财务管理工作,是对学校工作很好的督促和推进,要求学校相关部门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黄永林组长代表检查组介绍了此次检查的背景和目的,对检查时限、检查内容、组织实施、检查方式及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他指出,此次财务管理自查自纠检查工作既是教育部内部开展的一次全面、深入的体检工作,同时也是一次调研工作,学校出现的有些问题可能是政策性原因,因此希望通过检查和调研,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推进政策性的改进,进一步提高高校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财务处负责人向检查组汇报了我校开展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并表示将根据检查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提升财务管理水平。